
李是英未經前夫同意誕次女引發法律熱議,律師解析「無刑事責任」關鍵點
演員李是英(Lee Si-young)在未取得前夫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冷凍胚胎植入並成功誕下第二胎女兒,此事件引發了廣泛討論,引來現任律師對其中法律爭議進行深入剖析。
在17日播出的YTN廣播節目《李源和律師的事件X檔案》中,李政民律師指出:「李是英女士雖然是在未經前夫同意下植入冷凍胚胎,但看來不太可能構成刑事處罰。」
李律師解釋,生命倫理法僅要求在「胚胎生成時」需確認夫妻雙方同意,對於「植入階段」並無「重新同意」的規定。他推測,當時在製造受精卵時,相關文件很可能已包含「可植入」的條款,這通常會被解釋為默示同意。
此外,李律師補充道,由於植入手術是在離婚後進行,因此民法中的「婚姻存續期間出生子女推定」並不適用。這意味著,從法律角度來看,女兒是帶有前夫基因的「婚外子女」,在父親完成「認領」程序前,親子關係並不成立。
然而,鑑於前夫已表明「將作為父親盡到責任」,一旦完成認領程序,他將與親生父親一樣,在扶養費、繼承權、探視權等方面享有相同的權利與義務。
對於外界質疑「未經同意懷孕是否應負責任」的疑問,李律師回應:「如果在胚胎生成階段已同意,那麼單純的植入行為難以追究責任。但若在植入前明確向醫院表達反對(撤銷同意),則可能產生損害賠償的可能性。」不過,他指出,本次事件中並無前夫提交撤銷同意書的跡象,因此「訴諸法律爭端的可能性較低。」
李律師同時點出,此次風波反映了「法律本身的灰色地帶」。儘管冷凍胚胎的儲存與植入案例急遽增加,但「植入階段同意」規定的缺席,以及因不適用親生子女推定而導致子女出生初期法律地位不穩定的問題,都是亟待解決的。他特別強調:「對於生育方而言,孩子出生後父親的法律地位未能即時確定,可能造成過度的傷害。」因此,他建議應進行制度改革,以胚胎生成時點為基準,賦予子女「親生子女推定」的地位。
李是英在5日宣布誕下第二胎女兒,並感性地表達感謝,稱是「上帝賜予的禮物」。她在前夫離婚後,獨自決定進行冷凍胚胎植入的決定,曾引發巨大爭議,但隨著前夫表態將盡父親責任,此事在法律紛爭上暫告一段落。
韓國網友對此事件反應兩極,有人認為李是英為了生育的決定非常勇敢,也有人批評她沒有充分考慮到孩子的法律權益,認為「這種做法對孩子來說太過於危險了」、「幸好前夫願意負責,不然真的不知道會變成什麼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