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秀賢捲入「與未成年交往」風波,遭品牌提告求償28億韓元!
南韓人氣男演員金秀賢,近日捲入一場法律糾紛,與多家廣告商因「與未成年者交往」的疑雲引發損害賠償訴訟,首場庭訊已於21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開庭。
據悉,一家化妝品品牌A公司,原與金秀賢簽訂至今年8月的模特兒合約,但因先前爆出金秀賢疑似與已故演員金賽綸在未成年時期就有戀情傳聞,A公司在3月單方面宣布終止合約,並對金秀賢及其經紀公司Gold Medalist提出高達28億韓元(約新台幣7,000萬元)的損害賠償訴訟。
A公司方面指控,金秀賢的行為違反了廣告合約中的「品格維持義務」。他們聲稱,金秀賢在金賽綸未成年時期就與其交往,並在社群媒體上公開相關事宜,儘管金秀賢當時否認,但在金賽綸成年後,此傳聞卻浮上檯面,這對大眾形象為「超級巨星」的金秀賢而言,僅僅是與未成年者交往就已構成品格瑕疵。A公司進一步主張,根據合約規定,違反品格維持義務者需支付模特兒費兩倍的賠償,並加上實際發生的損害,將求償金額從原先的5億韓元大幅提高至28.6億韓元。
金秀賢的法律代表則強硬駁斥,堅稱金秀賢與金賽綸是在對方成年後才開始交往,並無在未成年時期有任何關係。律師反駁,早期否認戀情是發生在合約簽訂之前,不應被視為違反合約。此外,他們也質疑A公司提出的「社會爭議」條款,認為該條款必須具體明確,而此次事件並不符合,且A公司引用的判例也無法支持其解除合約的立場。
雙方在庭上各執一詞,爭論焦點在於金秀賢與金賽綸交往的時間點,以及是否構成對品牌的損害。本次訴訟的下一場庭訊預計將在明年3月13日舉行。
據了解,金秀賢目前面臨的法律訴訟總金額已超過73億韓元,除了A公司外,還包括庫庫電子(Cuckoo Electronics)等公司提出的多項求償。此外,金秀賢位於首爾的公寓也被法院接受了30億韓元的假扣押申請。面對這些指控,金秀賢一方除了否認與金賽綸的未成年交往傳聞外,也已對金賽綸的家屬等提告,反控誹謗並求償120億韓元。
許多韓國網友對此案表示關注,紛紛留言:「這場官司打得好複雜,希望真相快點出來」、「金秀賢的經紀公司也要硬起來,不能被這樣誣賴」、「粉絲會一直支持你,金秀賢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