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YBE与闵熙珍就260亿韩元看跌期权展开庭审对决
HYBE与ADOR代表闵熙珍之间关于价值约260亿韩元(约合1.87亿美元)的看跌期权(Put Option)行使权问题的法律纠纷,在11日的第二次庭审辩论中愈发激烈。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31部当天同时审理了闵熙珍方面就股票买卖价款请求提起的诉讼,以及HYBE就股东协议解除确认提起的诉讼。闵熙珍本人出庭应讯,HYBE的首席法务官(CLO)郑镇秀作为证人接受了双方的质询。
郑镇秀在庭上描述了闵熙珍与HYBE签订的股东协议,称其为“非常破格的补偿”,并指出其所提供的倍数通常仅适用于公司整体出售或剩余股份的二次出售情况。他还补充说,该协议还包含防止多品牌体系(Multi-label)构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子公司间治理结构问题的条款。
针对闵熙珍提出的“奴隶合同”主张,郑镇秀表示不同意,并强调该合同包含非常优厚的补偿条件。他透露,闵熙珍在合同重新谈判过程中,曾要求将看跌期权的行使价从13倍提高到30倍,并要求大幅增强代表的权力,包括单独解除专属合同以及单独签订外部服务合同的权力。
郑镇秀指出,将行使倍数提高到30倍可能会导致闵熙珍获得的金额超过公司营收,这偏离了看跌期权作为基于绩效奖励的初衷。他认为,闵熙珍提出的这些条款,似乎意图制造一个拥有“不受制约的权力”的代表,并因此引发了对类似“挖角”(tempering)事件的担忧。
关于HYBE开始对闵熙珍的行为产生疑虑的时间点,郑镇秀具体提到了2024年2月左右,一位外部董事提出的举报。到了3月份,又有举报称闵熙珍请求与高管私下会面,并且她的下属向汝矣岛的证券公司分析师散布关于“挖角”HYBE艺人的虚假谣言。郑镇秀还表示,发送给NewJeans父母的抗议邮件,与其说是提出问题,不如说是意图引发更大的冲突,并被解读为试图将艺人带走的举动。
郑镇秀还证称,去年年末至今年年初,闵熙珍曾接触日本投资者寻求投资。他还提到,闵熙珍曾向投资者出示一份经韩文翻译成日文的法律意见书,内容关于NewJeans的专属合同禁令申请,对闵熙珍极为有利。
闵熙珍方面对郑镇秀的证词强烈反驳,称其“充满谎言”,并坚持认为看跌期权有效。法院将继续审理看跌期权的有效性以及合同解除的合法性问题。
闵熙珍是韩国流行音乐界举足轻重的人物,此前曾在SM娱乐工作15年,为少女时代、SHINee、EXO等组合塑造了概念。之后她加入HYBE,成立了ADOR,并成功推出了女子组合NewJeans。她以其独特的艺术指导和创新方法而闻名,在全球音乐产业中巩固了自己作为一位富有远见制作人的地位。